皮膚科心身疾病的診斷除了根據皮膚疾病的具體診斷標準,有明顯的皮膚損害或相應的癥狀與體征外,還應進行心理社會因素的分析。是否存在以下一些因素:①在發病前存在明顯的心理社會因素的誘因,如由于心理應激導致高度的緊張、焦慮和抑郁的情緒反應,直接引起的斑禿、神經性皮炎、精神性紫癜、非生理性白發等;②由于其它的原因引起的皮膚疾病,因自我處理不當而加劇的,如足癬患者采用不恰當的熱水燙洗、手抓、摩擦等使癥狀加重,造成心理上的焦慮、煩燥不安,進一步又加劇了病情;③有時存在可以證實的心身因素促進或持續存在的皮膚疾病,如在情緒的應激狀態下可導致多汗癥的產生,并因過度排汗、瘙癢而引起搔抓活動,造成一些繼發性的皮膚??;④發病過程中有明顯的情緒影響因素,情緒的波動與疾病的變化有明顯的相關性,如過敏性濕疹、神經性皮炎、脂溢性皮炎等。⑤還有可能存在一些遺傳因素的疾病,在情緒的應激下而發病。